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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小学学具配备目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4-07-01 00:54:58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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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小学学具配备目录(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小学学具配备目录(试行)》的通知


2000-11-21

教基厅[2000]19号


为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学具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0]6号)的部署,在典型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部编制完成了《小学学具配备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从2001年秋季开始执行。
各地在学具鉴定、配备和使用中,要从规范学具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学具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目录。学具的配备对象主要是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学生。学具的配备要贯彻学校自主,学生自愿的原则。有条件配备学具的地区只许选择配备目录中所列的数学、自然和美术三门学科的学具产品。其他学科的学具产品未经我部核准,不得自行配备。在条件不成熟地区,尤其是中西部贫困地区,原则上不配备学具。
各地主管学具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要根据我部文件精神,拟定本地区学具的管理政策和原则。省级教育技术装备机构要在行政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做好本地区学具的鉴定、配备、使用管理等具体业务工作。要全面了解产品质量情况,承担起学具的售后服务、教师培训、使用管理等服务工作;要会同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提高本地区学校学具使用率的活动,杜绝发生“只管配,不管用”的现象;要减少学具发行的中间环节,降低发行费用。把最低价格的学具配备到学生手中;提倡各地学校组织回收学生用过但仍有利用价值的学具给下一学期的学生使用,或者无偿提供给经济落后地区和经济困难的学生使用,以推动广泛的学生使用学具。

附件:《小学学具配备目录(试行)》(略)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徐州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

江苏省徐州市人大常委会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徐州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11月24日徐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4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徐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废止《徐州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徐州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关于规范激活注册式意外险业务经营行为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规范激活注册式意外险业务经营行为的通知

保监寿险〔2010〕921号


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
  根据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从2010年3月份开始,保监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专项现场检查。总体来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的实施对提升各公司意外险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各公司管理层对依法合规经营的重视程度,规范意外险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明显成效。但是,检查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部分公司以激活注册方式销售乘客人身意外险、旅游景点意外险等极短期意外险问题尤为突出。
  为规范激活注册式意外险业务,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公司以激活注册方式销售意外险,应当向投保人明示保单生效的条件。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禁止以激活注册方式销售乘客人身意外险、旅游景点意外险等极短期意外险。各保险公司应当限期清理回收各类已经发放的极短期意外险激活卡单证,防止单证流失在外引发的各类风险。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