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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前期工作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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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前期工作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水利部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颁布日期:1994.12.07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1994年12月7日水利部水规计[1994]544号通知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和规范水利前期工作项目计划的管理,集中各种资金加快水
利前期工作,提高水利前期工作质量和经费投入效益,搞好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储备
,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进一步深化水利投资计划体制
改革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部直属勘测设计单位承担的水利部安排各阶段前期工
作经费的各类前期工作项目。
第二章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的分类
第三条 按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的经费来源以及工程项目的属性,分为直属项目
、地方项目、集资项目、部内单位项目、专项、其他项目,并划分为规划、项目建
议书(预可研)、可研、初设、其他、专项六大类。
第四条 部直属项目指由各流域机构、部直属勘测设计单位承担的大江大河大
湖治理、江河开发利用、跨地区、跨流域调水、优化分配水资源骨干工程的各阶段
前期工作。
地方项目指地方根据本地区水利发展规划开展的各阶段水利前期工作项目。
部内单位项目是指由部内各有关业务司局根据本专业规划工作需要,经批准后
,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的政策法规研究、标准化及规程规范编制、行业发展规划等前
期工作项目。
专项项目是指由水利部与有关部委共同承担,并由国家专项安排的,涉及国家
经济发展宏观布局、资源优化配置等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其主项目是指基础性资料
、业务建设等。
第三章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的管理和立项程序
第五条 对水利前期工作项目,需申报《水利前期工作勘测设计(规划)项目
任务书》,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展工作。
第六条 各勘测设计单位应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水利发展规划要求,在编
制前期工作五年计划基础上,按有关要求编制《水利前期工作勘测设计(规划)项
目任务书》,经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水规总院和规划计划司。拟在下一
年度安排前期工作经费的项目,一般应在本年度6月底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在收到
任务书后,一般应在3个月内提出审查意见。在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展该项目的勘
测设计工作。
第七条 编报《水利前期工作勘测设计(规划)项目任务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上阶段主要工作结论及审查意见,主要工作特性、立项的依据和理由、勘测设计
和科研试验大纲、综合利用要求、外协关系、阶段总工作量及经费、勘测设计工作
总进度(包括中间阶段主要成果及进度)等。
第八条 部直属项目及集资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涉及跨流域、跨省
、跨部门的前期工作项目,由承担工作单位先行协调有关方面的关系和意见(必要
时由主管部门协调),并附有相应的意见,与项目任务书一并报部。
第九条 集资项目的经费安排原则上以地方经费为主,由集资各方共同承担。
各直属勘测设计单位在安排此类项目时,一般应是上一阶段的前期工作(包括规划
)已落实和可在近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并主要安排水电、供水项目,以及老少边穷
地区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在具有经部批准同意的下列附件时,可由项目业主牵头,
组织出资各方签订集资协议及有关合同:
1.地方委托部直属勘测设计单位承担该项目的委托书;
2.核定项目前期工作总经费,签订经费分担意向性协议;
3.回收前期工作经费协议;
4.勘测设计任务书。
第十条 部内单位项目实行由业务司局归口领导,并按规定编报项目工作任务
书,经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规划项目的立项应有规划查勘报告;可行性研究项目的立项一般应
有审批的该河流域规划报告、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项目的立项一般应有审批的可
行性研究报告。在上报各类《水利前期工作勘测设计(规划)项目任务书》时,应
按该项目的特点及规程规范的要求抓好制约建设立项的主要问题,保证勘测设计产
品的质量。
第十二条 一个流域内的规划项目,一般应在批准的大流域规划的前提下,由
流域机构根据本流域的特点,明确开展下一步规划工作的重点,排出规划工作的顺
序,明确工作内容、深度范围、规划完成时间等。带有研究性和收集资料性的工作
,应按其他类项目安排。
第十三条 对于一些开发目标单一,涉及矛盾较少的中小型水利前期工作项目
,可由承担勘测设计工作的单位提出报告,经批准后,可将其可研及初设两个阶段
合并工作。
第十四条 对于其他类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编报立项报告。经
审查批准后,专项安排。
一些应在各阶段各项目内安排的其他类基础资料工作应在各项目中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的执行单价管理,在勘测设计单位走向市场部分
,按收费标准执行。部下达前期工作项目,考虑市场物价变化的影响,每年执行单
价由水规总院商规划计划司确定。
第十六条 对承担的地方项目和集资项目应按现行收费标准核定项目的工作费
用。部承担的经费按部考虑市场物价变化等因素确定的当年单价执行。二者差价作
为勘测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的超前投入或集资。在该项目开工后,按工程概算核定的
数额,由项目业主单位按集资协议返回勘测设计单位,或由勘测设计单位作为工程
的投资,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十七条 当若干单位共同承担一项目时,应由部明确总负责单位。在项目立
项前,须有各单位分工协议。各参与工作单位应与总负责单位协调工作,并将工作
成果交总负责单位,其成果报告产品质量由总负责单位负责。
第十八条 以部为主安排前期工作经费的项目,由部选择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第四章 部属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经费来源和计划安排原则
第十九条 部属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经费来源主要有:(1)从每年国家下达水利
部的国家预算内非经营性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经费;(2)水利部直属事业经费;(
3)从基建投资回收的前期经费及水利前期工作基金;(4)其他经费。
前期工作项目在完成立项所必备的程序后,方可申请使用部属水利前期工作经
费。
第二十条 为了保证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储备的需要,在水利前期工作经费安排
上,水利事业前期费一般用于规划、其他两大类以及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所需。水
利基建前期费一般用于可研、初设以及重要规划的补助。
第二十一条 开展水利前期工作应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央、地
方及各部门的积极性,共同搞好水利前期工作。部属水利前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第
二章第四条所述的部直属项目的前期工作。
第二十二条 工程的主要效益在一省之内,但为流域性治理规划中的大型骨干
工程的地方项目,其可研、初设,可申请使用部属水利前期工作经费,此类项目一
般由部直属勘测设计单位、流域机构与地方共同开展前期工作。由部直属勘测设计
单位、流域机构承担前期工作的集资项目,部承担的经费应控制在总经费的30%~
50%。
第二十三条 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水利前期工作,在工作经费上要予以适当照顾
。经费主要用于该地区的国际河流、边界河流治理、内陆河流控制性水利骨干工程
的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和涉及国家经济发展宏观布局所需的水资源规划等。
第二十四条 各阶段的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均实行项目经费包干。
第二十五条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的预备费及质量保证金,在执行单价上涨时,
应首先动用预备费。在该项目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下达预留的质量保证金(5%
~10%)。
第五章 水利前期工作年度经费计划的编制下达、调整及检查
第二十六条 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年度计划安排要求和国家安排本年度水利基本
建设投资中水利基建前期费规模及水利前期工作基金存款余额,参照水利前期工作
项目五年计划和当年的实际情况,按轻重缓急,编制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经费年度计
划。
第二十七条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年度计划的安排,应重点保证延续项目和在本
年度内完成的可研、初设、重大规划项目的需要。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在编制年度前期工作经费建议计划时,各项目应具备立项
条件,符合程序要求。在编制计划时,首先应审核、总结上一年度各项目的完成情
况、存在问题,提出本年度工作的重点及预计完成的项目。在计划报表中,应如实
填写各项内容,报送部有关单位。
第二十九条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的年度经费计划一般在本年度4月前下达。在每
年的7月下旬,各勘测设计单位根据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计划。9月下
达年度调整计划。下达年度计划和调整计划后,勘测设计单位应在20天内上报核备
计划。
第三十条 部有关单位和各流域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各水利前期工作项目执行情
况的检查监督工作,严格计划管理。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项目经费的到位、使用、完成情况;
2.对应经费的工作量完成情况及工作进度、质量;
3.外委项目的计划落实情况;
4.项目执行中各勘测设计单位的人员、力量配置;
5.集资项目的地方前期工作经费到位情况;
6.其他有关管理及存在问题等情况。
第三十一条 勘测设计单位不得擅自调整项目之间的经费计划安排。如确需调
整,应在上报调整计划时一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对在年度计划安排中不执行已批准任务书及计划安排,擅自扩大增加工作内容
,提高标准,改变工作内容,超越阶段进行工作的,由承担单位自负工作经费。凡
核定阶段总工作量的项目一般不得超过总工作量。如确因方案变动等原因,需增加
工作量和变动工作内容时,需报批后执行。
第三十二条 勘测设计单位应按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向有关单位上报季报、半
年报、年报和重点项目勘测设计简报。勘测设计单位年度决算应由勘测设计主管部
门按项目审核年度计划完成的形象进度、工作内容及总工作量后,按工程项目进行
年度财务决算。
第六章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的验收
第三十三条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在完成后,均应进行检查验收。项目的检查验
收依据是,经批准的项目任务书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变更批准文件。项目承担单位
要对项目的完成情况以及下一阶段工作的遗留问题等,作出评价报告。
第三十四条 通过检查验收,对于原计划外需要补充完成、进一步研究落实的
技术问题,应在检查验收以后,由原做工作的勘测设计单位根据审查的结论意见,
提出补充完成工作的任务书,明确补充工作量、内容、范围、深度、经费,按项目
任务书的报批程序报批后,方可安排补充工作的经费计划。
第三十五条 对于经验收、审查,未予通过的各类水利前期工作项目,以及包
括在原项目任务书中的工作内容,要按检查验收的结论意见,由原单位继续完成该
项目的前期工作,其经费由承担该项目单位自行承担。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各勘测设计单位可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制订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
法。
第三十七条 有关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经费回收及水利前期工作基金建立的具体
管理办法,将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水利部。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文号:[水利部水规计[1994]544号]


核发《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验收标准(暂行)

卫生部


核发《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验收标准(暂行)

1989年7月15日,卫生部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二章的规定和《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六章的规定,参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制定本验收标准。
一、人员
1.药品生产企业必须配备受过专门教育并具有医药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一定数量药师或助理工程师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组织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医药化工技术人员不得低于全厂在编职工总数的5%。
2.厂长必须具有药品生产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实践经验,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组织管理生产,对药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负责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具有与所从事专业相适应的大专学历或相当的同等学历,对药品生产及质量管理有一定经验的药师或助理工程师以上担任。并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对药品质量负技术责任。
3.药品生产、技术和质量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必须是药师或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人员,有药品生产及质量管理实践经验,有能力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做出正确判断和处理。
供应、销售部门应配备熟悉药品知识的技术人员,加强对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及药品包装材料严格管理。
4.从事药品生产的工人,必须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经过专业培训、岗位考核合格,能熟练地进行生产操作。质量检验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5.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人有计划地进行技术教育和法制教育,定期考核,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法制观念。
6.中药饮片加工厂应配备懂中药知识、炮制技术的中药师或连续从事中药饮片加工工作10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药工人员。
7.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变更时,应在30天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本标准所列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是坚持岗位,不得挂名和同时在其他单位兼职的人员。
二、厂房
8.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有整洁的环境,厂区周围应无污染源,空气、场地、水质应符合药品生产要求。水、电、气供应良好。
9.厂区应按行政、生活、生产、辅助系统划区布局。行政、生活与生产区应相隔一定距离。厂区内应无或减少露土面积,增加绿化、硬化面积,路面不起尘,交通方便。生产区做到人流、物流通道分开,保证安全和整洁。生产厂房应按产品工艺特点和无交叉污染要求,合理布局,间
距适当。
10.厂房(车间)内布局应符合生产工艺流程要求。人流物流分开,须有足够的空间和场所,能整齐、合理地安置设备和存放物料,并备有进入控制区原辅料、包装材料清洁室和中间体、半成品储存室。不同制剂品种易混淆或交叉污染的药品不得同时在同一室内操作。
11.原料药精制、烘干、包装车间和制剂车间墙壁应光滑无裂隙、无脱落物,易于清洗和消毒,并具备照明、取暖、降温、通风及“五防”(防尘、防污染、防蚊蝇、防虫鼠、防异物的混入)设施。
12.原料药精制、烘干、包装岗位和生产口服、外用药的制剂车间,须在具有空气净化(净化级别见附表)的控制区的厂房内生产;操作人员须经更衣、缓冲后进入生产控制区。
生产无菌原料药的结晶、干燥和无菌粉针的分装、灌封,冻干制剂的车间须在具有空气净化(净化级别见附表)的洁净区的厂房内生产;大输液、滴眼液(膏)制剂的车间须在具有空气净化(净化级别见附表)的控制区的厂房内生产。操作人员须经更衣、淋浴、更换无菌衣、风淋后进入生产洁净区。
13.生产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原料药的精制、烘干、包装和分装厂房(车间)应与其他厂房(车间)严格分离,并装有专用的空调系统,防止与非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厂房(车间)交叉污染。分装厂房(车间)不得与其他抗菌素或药品轮换使用。
激素类、抗肿瘤类(指化学药品)等药品的分装,应设有独立的空调系统,对于排出上述物质废气应经净化处理,防止污染大气和药品交叉污染。
14.仓储区须有足够的空间、适当的照明和通风、防潮、“五防”设施,对于温度、湿度有要求的物料或药品,应在能够保证其稳定性的条件下储存。
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成品等应分库储存。易燃易爆物料、危险品、回收物料等应有相应专库和安全设施。待验、合格、不合格的物料或产品,应严格分开储存,并有易于识别的明显标记。
特殊管理药品和生物制品的储存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要求。
15.生产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企业应有挑选、清洗、凉晒或干燥、炮制、粉碎等相应的厂房和设施。
三、设备
16.生产设备必须与所生产药品相适应,并按工艺流程合理布局,便于操作、拆卸、清洗、灭菌。
17.凡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应光洁、平整、易清洗、耐腐蚀,不与药品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作用,不污染药品。
18.对产生噪音、震动和粉尘的设备,应分别采取消声、防震、吸尘措施;设备的传动部件及管道系统要密封良好,防止润滑油、冷却剂等对药品的污染。
19.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衡器,须经法定计量部门校正,并定期检查,保留校正、检查记录。凡精度不能保证药品质量的仪器、仪表、衡器等不得用于生产和检验。
20.无菌灌注设备应定期用微生物学方法检查,灭菌器内部工作情况应用仪表监测,定期验证,结果纳入记录。
21.设备、仪器、仪表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并应造册登记、建立档案。其主要内容有:原始技术资料(包括设备使用、维修说明书原件)、装配总图、施工图、易损配件清单、维修保养和事故记录等。
四、卫生
22.药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厂区和厂房应保持清洁、整齐、生产区不得堆集废料、废旧物品。
23.厂区公共场所、道路等应有清扫制度,对污染环境的有毒、有害物资应按《环境保护法》规定进行监测处理。厂区内的下水道必须保持畅通良好,厂房内的下水道应有可靠的液封装置。
24.生产操作所使用的设备、容器、照明器具、搬运工具等均应清洁,并有清洁保养制度。设备、容器应附有状态标记。
25.生产区应有与生产品种相适应的供生产操作人员使用的清洁卫生、通风良好的更衣室,盥洗设施及水冲厕所。
对各种工作服、鞋帽等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规格、标志、洗涤周期、消毒方法均应有明确规定。
26.在岗生产工人要按规定要求洗手、洗澡、剪指甲、更衣,保持个人清洁卫生,不得化妆和佩戴首饰。工作服不得穿离规定的生产区,不得穿工作服上厕所。
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生活用具、食品、个人杂物等。
27.生产人员要每年体检1次,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精神病、皮肤病及其他有可能污染影响药品质量的人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生产。
定期开展对生产人员进行药品生产的卫生教育。
五、原料、辅料
28.原料、辅料的管理、检验、检查应有规章制度。用于生产药品的原料药应符合药品质量标准,必须有批准文号;辅料应符合药用要求。
29.原料、辅料进厂应由仓库专人检查、点收待验,并做好到货记录。记录内容有:到货日期、编号、品名、来源、批号、件数、产品合格单、包装规格、有无破损、存放库位与收货人等。由质检部门取样化验,凭化验合格报告单,正式入库,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原料、辅料应以性质分类、分库,按批号码放,并按“待验”、“合格”和“不合格”的情况做出明显色标(待验—黄色、合格—绿色、不合格—红色),做到货位整齐。

30.制剂生产用的原料、辅料应制订贮存期限及复验制度,易受微生物污染而影响产品质量的原料、辅料,应进行微生物检测。易变质的原料、辅料,必要时应在领用前抽样复验。
31.原料、辅料送发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记录完整。所发物料的包装应完好,有化验合格报告单(大宗原辅料可为抄件),标签应与物料一致,发领料人均应签字。

对质量可疑的原料、辅料,车间有权提出复验或拒绝领收。当容器内原料分次领用时,发料人应在该容器上标以领发料清单,发料时应复核存量,如有差错须查明原因后方可发料。
六、生产管理
32.每种药品必须按法定的质量标准制订工艺规程和各工序岗位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应包括药品的剂型、处方、生产工艺流程及其条件要求、理论和实际收得率、中间体、半成品、成品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参数,半成品和成品贮存注意事项,包装及质量监督等内容。
33.生产的各种药品须按原核定的药品标准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对不符合工艺规程的指令,无批准手续变更操作指令的,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
34.生产每种药品必须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标准投料,不得低限投料,严禁偷工减料。
35.在制剂生产操作开始前,应检查生产区及全部机械、容器、装置和设备是否清洗干净或灭菌,并经检查确无前次生产遗留物料和标志,填写清场报告后方可开始下次生产。
36.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容器须有醒目的标签,标明内容物的名称、批次或识别代号,运转中的机械设备也应附有加工物料名称的标签。
37.生产无菌药品的容器应有明显标记,标明容量及物料,内容物是否已灭菌,进入无菌厂房的方式均不得影响厂房内的无菌条件。
有粉尘的操作应在良好的排气系统并与外界保持一定压差的工作区内进行,并应配备足以防止污染的捕吸尘装置。
38.生产每批药品均应有1份能反映生产各个环节的完整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生产日期、批号(包括批次)、该批生产的全部操作步骤及采取的特殊措施、按工艺规程内容所设计的工艺流程卡(包括配方及其中每一成份的投料量、批号)、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的全部检验结果、结论及签字日期、加盖批号的标签等。
39.生产操作人员应及时填写操作记录,填写时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并由操作人员及复核人员签字,记录应保持整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如需更改,应由更改人签章。并须使被更正的部分可以辩认。从原料到成品的全部生产原始记录按批号整编归档,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1年,未制定有效期的药品保存3年。
七、包装和标签
40.只有既符合工艺要求又符合质量标准的药品方能包装和贴签。
41.根据药品理化性质,选用符合药用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材料和标签应有专人验收、保管,分类专库贮存,严禁露天存放。
42.药品应有标签和说明书。标签应有下列内容:生产单位、注册商标、批准文号、批号、品名、规格、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有效期等。
说明书应印有药品主要成份、药理作用、毒副反应、适应症、用法、剂量、禁忌症、注意事项、规格、贮存条件、有效期、注册商标及批准文号等。同一品种不同规格的标签应有明显区别。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外用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标记标签应字迹清楚,易于辨别,防止混淆。
43.使用的包装材料、标签和说明书应由专人领取,计数发放,领发人均应签字。包装和贴签后,应核对包装材料和标签的实用数和领用数量是否相符,已打印批号而未使用的应及时销毁,并由负责人核实签字。
44.同一品种,不同规格药品的包装与贴签操作应予分开;不同品种药品的包装与贴签操作,其规格、外观相似的,不得在邻近流水线上同时进行。药品的内包装必须在控制区内进行,并与外包装严格分开。
八、质量管理
45.药品生产企业必须设独立的与生产部门平行的质量检验机构,直属厂长领导,质检人员一般不得低于生产人员总数的4%。
46.质检部门负责生产全过程的药品质量监督,必须设立中心化验室,其负责人应由药师或助理工程师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车间设化验室(组)、专职质量检查员;生产班、组、仓库设兼职质量检查员。
47.厂中心化验室必须配备与所生产药品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设备,负责对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及质量监控。应由专人负责管理标准品、对照品、检定菌和专人配制标准液,并建立管理制度。
48.检验记录应编号归档,包括质量标准来源、鉴别试验、测试数据、数据处理、结论等原始资料。
根据检验结果出具化验报告单,并由化验人签字,质检负责人审核签字。
全部检验记录、化验报告单应按批号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未制定有效期药品保存3年。
检验记录应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并签字,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如需更正时,应有更改人签字。
49.对所生产药品必须建立留样观察制度,指定专人管理考察,研究药品在储存条件下的质量变化规律。
50.对生产的药品必须建立质量档案。其内容包括:原辅料情况、工艺路线和质量标准的沿革、检验方法的改进、留样观察的结果、以及质量事故返工退货和用户反应等。
51.供检验用动物应有饲养规程,试验用动物的使用应符合药典规定,有标记和使用记录。
动物房应建立严格管理制度,清洁卫生应达到规定的标准,应有给水、排污、采光、通风、调温等设施。
52.质检部门对药品进行检验时要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取样,并规定取样容器、数量、方法等。抽取的样品要有代表性,加贴标签,填写抽样记录。内容包括:抽样日期、编号、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来源、抽样人签字和必要的抽样说明。
53.质检部门应能做到禁止不合格原料投入生产,不合格中间体或半成品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药品不得出厂。
54.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监督考核报验制度,质检部门应定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药品质量情况,任何人不得干预。
九、药品销售
55.药品必须有质检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单,并由车间填写入库单方能入库。
56.每批药品必须有销售记录,其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和地址、发货日期,根据记录应能追查每批药品出厂情况,必要时可及时全部回收。
销售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1年,未制订有效期药品保存3年。
57.退货和不合格药品应储存在仓库指定区,用红色标记,隔离封存,及时处理。退货药品应由销售部门作好记录,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批号、进货单位、数量、退货原因、日期、处理意见等。若退货原因涉及其它批号时,应同时研究处理,并应及时向厂质检部门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58.药品生产企业要定期走访用户了解有关药品质量方面的意见。有关药品质量的用户意见包括药品物理性状的改变,必须认真调查,如情况属实,应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并将有关这种措施的记录连同用户意见的原样一起存档。
因使用某种药品而造成的伤害或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附表:
环境控制区分类表
------------------------------------------------------------------------------ --------------
| | | 尘 埃 | | | |
|生产区| 洁净 |----------------------| 菌落 | 工作服 | 分类举例 |
|分 类|级另(级)| 粒数 | 粒数 | 数 | | |
| | |(微米)|(个/升) | | | |
|------|----------|--------|------------|--------|----------|----------------------|
| 一般| | | | | 无规定 |无洁净度要求的生产、 |
|生产区| | | | | |辅助车间。 |
|------|----------|--------|------------|--------|----------|----------------------|
| | | | | |色泽或式样|粉针剂轧盖工序,能热 |
| |〉10万级|≥0.5|≤35000|暂缺 |应有规定。|压灭菌的注射剂调配 |
| | | | | | |室。 |
| |----------|--------|------------|--------|----------|----------------------|
| | | | | | |注射剂瓶子清洗工序, |
|控制区| | | | | |薄膜过滤设备的装配, |
| | | | | | |能热压灭菌的注射剂生 |
| |10万级 |≥0.5|≤3500 |平均 | 同上 |产的瓶子烘干、贮存及 |
| | | | |≤10 | |大输液、水针剂、滴眼剂|
| | | | | | |的灌封,不能热压灭菌 |
| | | | | | |的注射剂调配室。 |
|------|----------|--------|------------|--------|----------|----------------------|
| | | | | | |无菌原料药的结晶、干 |
| | | | | | |燥工序,不能热压灭菌 |
| |1万级 |≥0.5|≤350 |平均≤3| 同上 |的注射剂生产的瓶子烘 |
| | | | | | |干、贮存及粉针剂的原 |
|洁净区| | | | | |料过筛、混粉、分装、加|
| | | | | | |塞、灌封、冻干。 |
| |----------|--------|------------|--------|----------|----------------------|
| | 局部 | | |平均 | | |
| |100级 |≥0.5|≤3.5 |≤1 | 同上 |菌种接种工作台。 |
--------------------------------------------------------------------------------------------
注:1.洁净级别以动态测定为据。 2.菌落数以9厘米双碟露置半小时为据。
编号:----------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
(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1.企业负责人:药品生产企业主要填写法人代表及厂级负责人;兼产企业填写直接分管制药负责人和制药负责人。
2.职工总数:兼产企业和制药科研单位只填写与生产药品直接有关的职工人数;技术人员只填写专职从事药品生产和管理技术人员。
3.隶属关系:指企业(单位)归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厅、局或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
4.凡申请《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必须附有按核发《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验收标准的书面自查总结。
5.省属或部队药品生产企业,报所在地、市医药主管部门和同级卫生局审查后,转省级医药主管部门审查,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发证。
6.本表分别由申请单位,县级、地(市)级、省级医药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监督(员)办公室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存1份备查。
7.质检机构名称:兼产企业(包括制药科研单位)填主管质量的科(室)名称。并注明是专管或兼营。
8.本表所列项目填写不下时,均可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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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厂址| |
|--------|--------------------------------------------------------------------------|
|隶属关系| |企业性质| |电话| |
|--------|----------------------------------------------------------|--------------|
| | |1989年固定产值|1987年产值|1988年产值|1989年产值|
|建厂时间| |------------------|--------------|--------------|--------------|
| | |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
|申请主要生产剂型| | 专产或兼产 | |
|--------------------------------------------------------------------|--------------|
|职工总数| 制药工人 |其他| 技术人员总数 |医药化工专业|大专以上|中专|
|--------|----------------|----|--------------------|------------|--------|----|
|--------|----------------|----|--------------------|------------|--------------|
|企业法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职称 |从事制药年限|何年毕业何学校|
| 代表 |------|--------|----|----------|--------|------------|--------------|
|--------|------|--------|----|----------|--------|------------|--------------|
|厂级技术|------|--------|----|----------|--------|------------|--------------|
| 负责人|------|--------|----|----------|--------|------------|--------------|
|--------|------|--------|----|----------|--------|------------|--------------|
| 质检 |------|--------|----|----------|--------|------------|--------------|
| 负责人|------|--------|----|----------|--------|------------|--------------|
|--------|------|--------|----|----------|--------|------------|--------------|
| 技术 |------|--------|----|----------|--------|------------|--------------|
|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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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 检验室面积平方米| |
| 质检 |--------------------------------------------------------------------------|
| | 人员总数 | 技术人员 | 药师以上 | 大专以上 | 中专 | 其他 |
| 机构 |------------|------------|------------|------------|--------|--------|
|------------------------------------------------------------------------------------|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生产用房面积 | 仓储面积 |
|----------------|----------------|--------------------|--------------------------|
| 平方米 | 平方米| 平方米| | 平方米| |
|------------------------------------------------------------------------------------|
| |剂型| 批准 | 1989年 |剂型| 批准 | 1989年 |
| | | 品种数 | 生产品种数 | | 品种数 | 生产品种数 |
| |----|------------|--------------|----|------------|----------------|
| 主要生产|----|------------|--------------|----|------------|----------------|
|剂型和品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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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 | 名称 | 型号 | 台数 | 生产厂家 |
| |------------|--------------|------------------|----------------|
| 检验仪器设备 | | | | |
|------------------------------------------------------------------------------------|
| 企业自检 | |
| 结论 | |
|----------------|------------------------------------------------------------------|
| 地(市、州)| |
| 医药主管部门 | |
| 审查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 地(市、州)| |
| 卫生局审查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 省医药主管 | |
| 部门审查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 验收 | |
|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 省卫生行政部门| |
| 审核批准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 许可证编号 | | 核发日期 | |
|----------------|------------------------------------------------------------------|
| 备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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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上海、广州地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的通知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关于印发北京、上海、广州地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的通知

建质防函[2005]2号


有关省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有关城市建委,有关地铁(轻轨)运营公司:

  为交流各地的地铁安全管理经验,提高地铁安全管理水平,现将北京地铁公司、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广州市地铁总公司在2004年11月11日我部召开的地铁安全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汇报材料印发给你们,供你们在地铁安全管理工作中参考。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五年一月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地铁安全管理工作的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铁道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等九单位联合发出“建质[2003]17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北京地铁公司按照北京市领导关于“国办秘书局转来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国外地铁安全事故的警示及对策》一文上的批示”,并针对《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北京地铁当前存在的隐患及对策的报告》,结合北京地铁运营生产的实际情况,与相应的设施、设备、车辆及其运行状况,多次召开专题安全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地铁的安全态势和对策,特别是针对177号文件提出的关于加强七个方面工作的意见,对照检查北京地铁的安全现状,制定了工作措施计划,立足着力抓好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使北京地铁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以下就北京地铁的工作情况作一汇报。

  一、进一步提高对地铁安全工作的认识,强化北京地铁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处于地下的空间,形成封闭的环境,聚集密集的人员,通风和疏散都受到极大的限制是地铁十分突出的弱点。如果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伤亡损失往往非常惨重。近几年地铁又成为破坏与恐怖袭击的主要目标之一,地铁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脆弱性日益突出。加强地铁的安全管理,做好地铁的安全工作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首都社会稳定,是一件功在当代、荫及子孙的大事。所以,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地铁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落实北京地铁“治、控、救”的安全保障体系,将维护地铁的安全、保障安全运营作为我们首要职责,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切实抓好。北京地铁从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入手,力求真正把地铁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地铁员工的安全意识,使人人真正理解北京地铁确定的“安全生产靠基础取胜,抓小防大,安全关前移”安全管理指导思想的内涵,积极防范地铁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局面。

  为此,北京地铁公司就“关于北京地铁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公司领导及时传达和学习了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文件及国务院、市有关领导的批示,认真分析了北京地铁的安全生产形势,并结合北京地铁特点,进行了总体工作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再深入地汲取韩国大邱市地铁1号线发生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运营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北京地铁各项事故突发预案,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安全防范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内部人员的管理。三是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市民和各方乘客提供方便、周到、优质的服务。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坚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信息畅通。五是针对地铁安全形势,在全公司所属各单位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消防、安全隐患全面大讨论、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二、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1、贯彻《安全生产法》全面提高北京地铁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安全生产法》颁布以来,北京地铁公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先后组织培训班87期,在职干部职工共有13000余人参加培训,并组织考试合格。同时组织各级专职安全干部进行《安全生产法》、公安部61号令和国务院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北京市政府《安全生产条例法》的脱产学习,以及安全管理工作研讨会,加快提高专职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管理水平。在公司各次安全宣传贯彻工作中,始终由公司领导亲自挂帅,部室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充分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优良作风,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充分利用报纸、宣传专栏、黑板报、征文、演讲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教育。连续三年分别举行安全月主题大型宣传活动,共制作悬挂横幅268条,张贴宣传画6612张,出板报1360余块,此外还办宣传专栏462块(期),编印各类安全报刊67期总计266版,举办安全知识竞赛22次,5800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答题活动,营造出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安全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全公司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了自身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及其不尽职尽责的后果。

  2、建立健全地铁运营安全组织体系,夯实安全基础,明确责任目标

  安全组织是实施安全管理的主体,是安全工作的组织保证。北京地铁三十多年安全运营实践证明,做好安全工作,必须狠抓基础建设工作,立足基础取胜。我们从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入手,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安全运营生产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地铁安全管理组织三级安全网,分别负责各级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逐级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防火安全委员会、运营安全委员会、劳动安全委员会和交通安全委员会,所属分公司安全保卫科作为各级组织专职安全监察管理部门,负责其单位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制定、实施、对策研究、监管工作以及各级安全组织的建设等任务。目前,北京地铁公司共有专职安全管理干部134人,640个班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708人,占职工总数的7.3%。并已形成了一个从公司总部直到班组的健全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实施着有效的安全管理职责。

  北京地铁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体现了“职责清晰、层层管理、衔接紧密、覆盖面全、可操作性强”的特点。北京地铁公司坚持了每年度与各分司签订“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建立了双向挂钩的考核制度。我们根据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工不同的工作性质、任务,对各个职务、岗位的职责进行分层量化、逐项界定,分别制定了“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及“岗位责任制”。各二级单位厂段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从而基本上解决了安全管理“由谁负责、怎么负责、不负责怎么办”的问题。

  同时,北京地铁针对一、环线老线车辆、设备老化造成故障率较高等问题,采取了积极防范措施。一方面不断强化广大职工的质量意识,树立其“质量问题就是安全问题”、“质量问题就是事故”的新观念,积极开展向“漏检漏修和维修不到位宣战”等活动,开展质量项点控制活动,推广精检细修的经验,确保车辆设备的良好状态。另一方面,针对车辆设备的老化问题,我们加大科技投入,开展科技攻关,并加大对车辆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面对一时难于解决的问题,我们分门别类,制定了预防事故“十防一百条措施”和“二十三项重点部位承包责任制”,从上到下,从公司领导、各分公司领导直至班组职工,层层承包,逐级负责,死看死守,严密监控隐患状态,防止事故发生。

  公司改制后,及时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与地铁运营实际情况,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系统完善和补充,出台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运营安全责任制、交通安全责任制、劳动安全责任制,从各级领导、各级组织、单位、各个岗位细化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同时还完善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职责体系,制定出台了干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配以安全生产其他相关责任制,如签订了安全生产承包责任书、交通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等,从而细化了安全责任制的内容,并形成了完整健全的安全责任体系。

  三、北京地铁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1、建立北京地铁“治、控、救”安全控制体系。

  在长期的运营生产实践中,我们以“抓小防大、安全关前移”的地铁安全管理思想为出发点,建立了一套“治、控、救”相结合的安全控制体系,“治”是治理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控”就是加强管理,控制各种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救”就是在发生险情和故障的情况下,以最快、最有效的办法减少损失,恢复运营。我们始终坚持围绕着“人、机、环、管”四大要素开展工作。大力推进安全基础建设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在全体职工中开展“向违章违纪宣战”、“向漏检漏修和维修不到位宣战”等活动,以及各类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对车辆设备做到精检细修,对影响安全运营的故障加强分析,发挥科技优势,开展专项治理,有效降低故障率,提高了车辆、设备的运行技术水平。在环境方面我们不断加强对施工作业及各类生产活动内、外环境的管理和整治。特别是随着城铁13号线、八通线的开通,针对其新的特点,加强与公安及沿线各区的合作,努力取得媒体支持,密切联系配合,共同创造良好的安全运营环境。

  为不断挖掘加强“治、控、救”安全体系控制功能,北京地铁公司坚持一年一度的安全工作会制度,分析安全形势、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安全目标、研究有效对策、完善体系功能;坚持每年二次的暑期和冬季运输工作会制度,对如何顺利完成这两个重要阶段的工作进行动员、做出部署;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及时分析我们的安全状况和形势,力图准确地把握安全动态;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交班会制度,协调解决安全运营生产中每一个实际问题。实现不断发挥“治、控、救”安全体系控制的积极作用。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规定,营造安全管理制度化氛围。

  严格科学的规章制度是我们强化科学管理的前提。经过多年努力,北京地铁已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公司目前已有现行安全管理规章50个,技术管理规章18个;二级公司制作安全文件汇编7册,安全管理规章136个,技术管理规则32个。这些规章制度基本涵盖了地铁运营生产安全的各个方面,为确保运营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3年北京地铁在又一次改制后,公司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职工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劳动用品发放制度、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规定等八项管理制度方面,结合改制和安全运营管理实际情况又进一步进行编制、修改、补充、完善工作。使地铁干部职工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特别是针对改制后基层单位的变革情况,各级领导充分认识到基层单位始终是地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北京地铁在认真总结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强化基层单位安全管理的效率和效力,适时推广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目前7个基层单位都系统地对各自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和完善,出台了各自的《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在安全管理职责得到落实的同时,形成了各自的管理特色。为今后安全管理的进一步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打下基础。

  同时,北京地铁充分注意到,在随着地铁车辆、设备、管理的不断变化,以及轨道交通的多层次、立体化发展,要求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面对新情况,新特点,要及时对规章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如:13号线、八通线是北京以地面露天运营为主的线路,与地下运营相比,受雨、雪、雾、风等外界影响较大,行人穿越线路等问题频频发生,我们及时调整制定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保证了安全运营。

  3、科学探讨对安全管理工作新模式,加快安全监管的实效性

  严格有效地安全管理离不开强有力的安全监督。随着改革步伐的加大,管理体制、运营机制、行车设备也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为此我们进行了安全管理模式的探讨。

  (1)研究、实践安全管理工作新模式,实现两个观念的转变。

  对安全事故管理的“事后分析”是一般常规作法,即在出了事故后,才根据事故的情况,提出对策,防止再次发生。但这种做法属于下策,极易形成疲于应付的被动局面。在安全管理中,我们提倡的是:预防为主、超前防范、安全关前移,所以在安全管理中实现了两个转变。一是由事后分析向超前预测转变。运营生产实践证明,真正掌握安全主动权,必须建立超前防范的机制和手段。

  我们通过完善的安全分析和监察网络及时分析掌握事故发生前的苗头和征兆,研究安全对策,对症下药,从小事中发现倾向性的问题,搞好预测、预想和预防。并运用相应的对策,防止大事故的发生,比如我们从历次安全检查中加以汇总,找出了影响安全的几个倾向性问题,及时克服“重视大问题,忽视小情况”的问题,确立了“抓小防大”事故的超前防范的管理思想,有效地杜绝了事故的发生。二是由查找事故的直接原因向剖析事故的深层次原因转变。变“就事论事”为“就事论理”。对发生的事故要由此及彼,由表及里,透过现象看本质。从领导层、管理层上剖析深层次原因,然后从加强管理的高度,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2)转移安全监管工作重心,保证安全监察的有效性

  一是转移安全监管重心,加快现场作业监控检查频率,实施安全检查与制度化监察相结合机制,把安全检查列入每月生产计划,加大作业过程动态控制。其次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新模式,防止以管代监或以监代管。管理工作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同时还应进一步突出安全监察工作的实效性,注重内部监管与外部监控相结合,努力构筑一种“内管外控”、“纵向管理与横向包保”相结合、同体管理与异体监督相结合的全新模式,组织开展北京地铁各工种岗位的联合安全监察体,开展纵向与横向的安全力度监控检查。通过过程和效果的双重检查考核,确保安全生产的有序可控。

  (3)建立抢险指挥体系,完善抢险救援工作预案,强化人员培训和系统救险功能辟。

  为迅速有效处置北京地铁的运营事故及各类突发事件,我们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组织编制了《北京地铁地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并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完善。该办法对北京地铁因机车车辆、供电设备、通信信号、机电设备、线路设备等故障而引发的事故,以及发生火灾、爆炸、毒气袭击等事件的处置从组织指挥、报告程序、抢险力量组织、救援工作开展、现场事故调查、接待新闻采访、以及客流组织疏导和事故现场以外区域的防护方案都制定了详细的工作预案,用以指导各专业人员迅速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针对韩国大邱地铁发生特大纵火案中所暴露出的问题,我们组织各专业人员,结合北京地铁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制订了北京地铁火灾、爆炸、毒气袭击等人为破坏事件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要点。此要点作为在事故第一时间内的应急处置,我们特别注意与北京市整体的防爆处突工作相结合,使地铁综合抢险功能进一步加强。

  北京地铁运营公司所属7个生产单位均建立了专、兼职人员共同组成的抢险救援组织,形成了抢险救援网络,并绘制了相关的交通路线图。目前,公司现有抢险车辆22部、专职抢险人员52人、兼职抢险人员368人。供电公司设有专职消防抢险队,车辆一公司、车辆二公司、线路公司、通号公司、机电公司设有专业抢险队,均配有专用抢险车辆和救援工具备品。

  近期,北京地铁结合地铁及露天线路运营实际发展,为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在原有抢险设备的基础上,又投资522.43万元购置了抢险用呼吸器;投资59.5万元为一、环线各站购置了防爆桶;投资23.45万元,购置了应急用小型呼吸器,配置于所有的地铁车站和重点、要害机房、工区;根据消防工作的需要,投资266万元购置灭火器材;调整、改造站台、站厅疏散通道,事故应急照明系统;进行了车站疏散标志的改造,并将对全线车站进行安装施工,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抢险工作的硬件水平。同时我们制定了关于抢险演练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制度,通过几年实践,我公司的抢险救援体系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强化,做到了人员、器材、措施的三落实。

  为落实预案和提高抢险人员的技能,运营公司制定了抢险演练制度。各公分司根据自己专业不同制定了抢险演练计划,并按规定进行演练。2004年北京地铁公司开展抢险演练工作情况如下:

  公司元月份组织了“列车爆炸迫停在隧道内的应急处置”演练;各分公司均进行了“消防” 演练;车辆一公司、二公司分别进行了 “列车掉道起复”“列车火灾”和人员疏散的演练;客运公司进行了突发事件“车站工作人员抢险和乘客疏散”的演练。

  4、目前北京地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地铁车站站台、站厅、通道等人员集聚处疏散能力及状态、疏散标志设置、应急照明设备状况经整改已符合消防规定;地铁公司在车厢内设置了1584块消防宣传广告;地铁开展专项整治通风亭、出入口被围堵处共29个,目前已解决22处,另有7处正在解决之中;35KV旧变电站清理废油工作共7处,目前已完成4处,其余3处正在处理之中(八宝山、建国门、前门站);1、2号线防灾报警、防排烟系统、加装气体灭火系统、消火栓加装、消防给水改造等五项治理工作已列入1、2号消隐改造工程项目计划,地铁公司将按计划逐步完成各项消防改造任务,其中:防灾报警32个站、防排烟系统30个站、加装气体灭火系统32个站、消火栓加装32个站、消防给水改造32个站。

  通过地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加快北京地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的速度,落实预防事故的各项措施,确保地铁安全运营,为地铁广大乘客提供安全优良的出行乘车环境。

  5、北京地铁开展公众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为确保地铁安全运营,北京地铁公司制定了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其目的是为了提高乘客乘坐地铁的安全意识,自觉执行乘坐地铁的有关规定,掌握和提高地铁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自救、互救和逃生技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1)阶段性工作与年度计划相结合,以阶段性工作成果促进年度计划的实施。

  根据年度内不同时期的活动特点如“春运”、“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组织相关“宣传周”“宣传日”在地铁车站举行活动。在活动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悬挂横幅、串旗、彩旗,设置宣传台,由相关领导、工作人员向乘客发放宣传品,回答乘客咨询,向乘客赠送安全知识纪念品等。

  (2)开展地铁网站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安全知识、自救逃生技能、安全法规等知识和规定的登载。

  (3)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配合,取得其支持,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和情况的报道,扩大宣传范围和力度。

  (4)运营公司安全部门编制“地铁乘客须知与避险手册”“乘客遇险怎么办”等宣传材料,在各项活动中向乘客发放。

  2004年计划落实情况:

  根据年度计划2004年元月份印制年历(挂历)15000本;安全宣传台历15000本,安全知识板历5000本。并向乘客及职工进行了发放。

  2004年1—3月,积极与新闻媒体配合进行了有关安全知识的报道和连载。共进行9次,其中北京晚报连载4次,晨报连载2次,北京青年报登载1次,北京电视台报道2次。

  公司安全部门完成了“地铁乘客须知与遇险手册”的编制,并对其进行了分解,制定出“乘客遇险怎么办?”的宣传教育材料,同时与正秋公司合作完成了部分印刷。

  4月23日完成了部分重点站站厅宣传品发放柜的安装(如复兴门、西直门、东直门、建国门、阜成门、军博、东单),并于25日起开始发放宣传材料,计划发放材料时间5天,每天发放6万册,共发放30万册。有关宣传材料报上请予指导(注:4月份为重点站试点)。

  5-6月份开展的“公众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并在重点站实验成功后,开展在1#、2#线各站进行“宣传柜”的安装,按年度计划安排进行对公众的安全宣传品发放和有关宣传教育工作。

  11月3日至9日定为地铁公司“119”消防宣传周。北京地铁报开辟“119”消防宣传专栏,刊登防火知识、法规规定及有关文章;各单位要在公众场所、厂、段、车间、班组设立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灯箱、黑板报、简报、横幅、安全知识竞赛、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各单位要召开“119”消防日宣传活动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积极动员职工群众投入到宣传活动中来,掀起消防宣传活动高潮。11月9日上午公司各单位要在辖区(地铁重点车站:西直门、复兴门、前门、建国门、东直门站)设立“119”消防日宣传站,发放地铁消防安全知识材料;收集对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开展消防知识咨询;发放市政府致法人、市民公开信等活动。

  公众乘坐地铁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要使之形成制度化、系列化、规范化。努力提高乘客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地铁乘车规定,掌握自救逃生技能,以确保安全出行,确保地铁安全运营。

  2008年北京轨道交通线路里程将达到300公里,多层次、立体化的发展也给我们的安全运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北京地铁牢牢把握“安全是地铁的生命线”这一永远的主题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我们的“安全是基础,服务是根本,效益是目标,管理是手段。”的工作方针,团结北京地铁万名员工决心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再创北京地铁安全生产新佳绩。

北京地铁公司

2004年11月11日

认真整改安全隐患 确保地铁运营安全

  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是上海轨道交通的骨干企业,目前负责一、二、三号线的运营管理任务,线路总长65公里,共计48座车站,其中地下车站23座,地面车站9座,高架车站16座。目前日均客运量超过130万人次,最高日客流达179.2万人次。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得到国家建设部、市府、市建委等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帮助。公司始终把地铁运营安全放在企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强调运营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近年来,特别是韩国大邱地铁发生火灾之后,市府专门召开相关会议,公司也多次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积极发动干部、职工通过多种有效的办法,查找不安全隐患,并邀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局、轨道公安分局来公司协助检查、指导。通过大量的工作,查找出各类隐患共有11大项,落实整改经费,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对一些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汇报,积极争取支持,确保地铁运营安全。根据建设部召开地铁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现将我公司就《进一步加强地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充分认识运营安全的重要性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职责,齐全安全管理网络,牢固树立“地铁运营无小事”的观念,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把地铁运营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事业的不断发展,对现代地铁运营安全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安全工作始终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公司各级领导历来都十分重视。地铁运营的特殊性,决定了地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由于轨道交通具有线长、点多、面广的特点,客流密集,特别是地铁深埋地下,环境封闭,在通风、客流快速疏散等方面都受到很大限制,对运营安全防范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尤其是近年来,一些国家的地铁成为恐怖袭击和人为破坏的重要目标之一,对社会造成的影响要明显高于市内其他的公共交通工具。这些突发事件很难防范,而且一旦发生,往往后果不堪设想,危害相当严重。去年韩国大邱地铁特大纵火案以及年初莫斯科地铁爆炸案等就是典型的事例。因此,对轨道交通来说,做好安全工作不仅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而且社会影响大,所以做好地铁安全工作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检查,落实整改,确保地铁运营安全

  为吸取韩国大邱地铁发生特大火灾等事故教训,公司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具体整改工作,落实具体防范措施。涉及的主要整改项目有:

  1、拆除地铁一号线设备、管理用房小空调321只,由于室外机大部分安装在吊顶夹层内,散热效果差,且使用时间长,造成安全隐患,现改成VRV(小型集中式空调系统)。通过改造,不仅大大降低了站内空调的散热量,拆除了大量的临时线,保证了安全,同时提高了车站空气质量和制冷效率,改善了车站职工和设备用房的工作环境。

  2、一号线增加消防无线通讯系统,确保地铁车站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满足消防抢险队员在车站出入口附近主要地面道路、站厅、站台及区间隧道范围内消防指挥员与战斗员之间的通话呼叫,实行无线通信联系。另外配置无线对讲机110对,加强车站内的通讯联络。

  3、配置防毒面具178套,己分发到23座地下车站,并对职工进行了专业培训,以备紧急状态下随时取用。

  4、地铁列车车厢内改造了车载灭火器支架,增设了256套灭火器材,并在车厢内的醒目位置设置发光式的指示标志,注明取用方法,方便乘客在紧急状态下使用。

  5、地下车站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规范,数量不足,现增加21701只灯光疏散标志,同时增加了三号线安全禁令标志116条,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6、一号线12个地下车站站台增加水喷淋设施。

  7、拆除部分车站影响通道疏散的商铺,共拆除人民广场、徐家汇等车站商铺135家,拆除营业面积1300平方米。同时增设地下车站疏散门46处,总计长度245米。

  8、今年4月份接管三号线前,被盗S棒45根,通过增加技防、物防、人防设施,目前盗窃现象明显减少,确保了运营安全。

  9、对一号线车站安装屏蔽门。经过大量的前期试制准备工作,选择客流量相对较小的衡山路站作试点,为一号线全线安装屏蔽门积累技术和施工经验,目前正在进行各项试验,争取早日上马。

  10、加强车站危险品查堵工作,2003年共查处2724件,收缴1431件,治安拘留180人。2004年1至10月份查处2694件,收缴1507件,治安拘留54人

  上述各类整改费用投入除屏蔽门外共6500万元左右。

  三、加强防范,完善预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有效性

  为及时有效地处置在轨道交通车站、电动列车、区间线路等处发生危及乘客人身安全的特大火灾及爆炸、毒气等案(事)件,减少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的损失,根据上海市地铁抢险指挥部要求,在原有《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轨道交通火灾、爆炸、毒气案(事)件的现场处置预案》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预案又进行了具体的细化,并具有可操作性。

  每年与轨道公安分局联合开展大型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演练,并进行认真总结,不断完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各专业分公司结合当前多线运营的实际和轨道交通地下、地面、高架立体式运营构架的特点,经常开展日常演练,增强职工防范意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操作水平。

  去年11月9日,为贯彻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提高本市公安消防部队和地铁员工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故的能力,掀起本市第十三届“11.9消防日”活动高潮。由上海市消防局、轨道公安分局、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地铁灭火救援演习”在地铁二号线人民广场车站隆重举行。上海市副市长杨雄,市建委、公安局、消防局、交通局等各级领导参加了观摩。市消防局出动30余辆消防车,共有公安民警及地铁职工近千人参加。此次演习是公司成立至今最大的一项演练活动,具有涉及面广、级别高、规模大、模拟性强的特点。

  今年八月,结合地铁反空袭、反恐怖活动,公司组织民兵与上海市警备区、市民防办等单位开展了防化救援演练,同样取得了圆满成功。

  通过开展各类演习,对应急处置预案的科学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是一次实战检验,更主要的是广大职工从模拟火灾扑救中体验到实战的感受。我们将通过演习进行不断总结,逐步完善、细化,进一步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并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地铁一方平安。

  四、加强宣传,强化培训,提高运营安全的有效性

  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是运营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从1993年5月,上海地铁一号线南段建成通车以来,上海轨道交通运营已逾11年。我们始终把狠抓运营安全作为贯穿每年工作的主题,坚持不懈地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安全工作的得失,主要存在以下2点不足:

  1、运营安全管理上尚有薄弱环节。近年来,随着上海轨道交通从单线运营到多线运营,广大市民对轨道交通依赖程度越来越大,对运营管理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危机管理意识和安全责任心还不够强、员工处理突发事件和化解各类危机的能力还比较薄弱。

  2、员工队伍素质尚不能完全适应轨道交通快速发展的要求。随着轨道交通快速发展,对专业人才需求量十分大,公司有很多新进员工,缺乏丰富的实践经验,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还不够强。

  针对这些状况,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岗位技能、各类事故案例等教育培训的力度,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加干部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及业务技术水平。

  在宣传教育方面,我们通过开展“安全管理年”、“安全生产月”、“119宣传日”、“安全生产金点子”等多种活动,并以此为载体,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安全防范意识。针对韩国大邱地铁火灾事故,我们及时辑录了国内各新闻媒体报道选编成册、对日常运营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我们及时编成《事故案例》印刷成小册子,供职工组织学习,认真吸取教训。同时还通过《地铁报》、《地铁风》、地铁车站荧屏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营造一种“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的良好氛围。

  在强化职工培训方面,我们每年年初制定计划,进行有序培训,对新进职工进行三级教育,对各基层单位安全责任人,安全保卫干部进行上岗培训,特殊工种,列车司机,消防环控值班人员,总调所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复证,做到持证上岗,同时还组织各车站值班站长业务培训。

  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有力地提高了干部和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技术素质,为确保运营安全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五、目前上海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

  1、运能与运量的矛盾相当突出。轨道交通快速增长的客流,以及受车辆总量不足、采购滞后、设施设备不到位等客观条件制约造成的运能“瓶颈”,对运营安全带来较大隐患,成为困扰上海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按照上海轨道交通目前的车辆配置数,在国际上与其他城市相比,相当于仅用1/3~1/2的运能来承担其他城市同样的运量。尽管公司已想方设法挖潜增能,但运能与运量的矛盾仍十分突出。

  2、运营设施设备不到位,制式不一致。一方面,运营设施设备尚未完全到位,如三号线仍处在试运营阶段,车辆、自动信号系统尚在调试运行中。另一方面,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既有的运营设施设备在制式上不统一,不兼容,而且备品备件又不通用,既对安全运营增添了难度,又增加了运营成本。此外,部分设施设备投用时间较长,一号线设施设备老化问题比较严重,车辆等已经进入大修。这些问题,对轨道交通正常运营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3、已经交付运营线路潜在安全隐患对运营安全带来很大压力。由于各种因素,个别已交付的运营线路存在着边运营,边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状况。这些安全上的隐患对轨道交通正常运营带来很大压力。目前三号线正在申报市消防验收。

  4、外部因素对运营安全造成很大影响。许多在建、新建、改建工程对轨道交通正常运营带来影响。目前,仅轨道交通在建线路等需运营公司配合的项目就有13项。外来的人为因素也对轨道交通正常运营构成较大威胁。据统计,近年来,由于外来人员或乘客擅自进入隧道、轨道等各种原因侵入限界的事件时有发生,最近两年频率更高,几乎每天1起,据统计今年1至10月份共有248批,321人因各种原因进入,而且在轨道交通线路自杀情况也较较以往增加,这样都不同程度对运营造成了影响。

  5、新线设计、建设中的一些问题不能满足运营需求。这实际上也反映了在轨道交通设计、建设中还缺乏一些需严格执行的规范标准。

  我们必须正视上述这些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各类问题,并要集中精力,通过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

  六、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的对策和思考

  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关键在于抓好管理,抓好落实。近年来,我们坚持以安全运营为中心,狠抓运营质量,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管理网络,在员工中进一步强调了“安全乃企业立身之本”的观念,在运营安全管理上强化各项措施:如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安全责任风险抵押金,坚持领导干部安全责任追究制,对15分钟以上晚点无理由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配合有关方面着手制定《上海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技术规范》,细化各类应急预案,使其更具操作性;加大安全整改力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安全检查、考核,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积极开展运营演练,增强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对影响运营安全的设施设备各类隐患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加强运营设施保障,不断提高设施设备完好率,确保运行状态良好;加大运营安全投入,公司与市科委确定了影响运营安全的八大课题,并联合投入1500万元,组织专业力量专门进行课题攻关,强化安全技术保障。公司通过强化各项措施,使运营安全处于受控状态,运营质量不断提升,运营图兑现率和列车正点率逐年提高,运营晚点大幅下降。

  在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的同时,我们认为,在加强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思考和探讨:

  1、建立运营安全评估体系,全面评价运营安全状况

  随着全国各大城市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轨道交通承担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任务的比重将越来越大,对安全正点运行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轨道交通各个系统与设备的可靠性、运营过程的安全性以及处理事故和故障的及时性是安全正点运行最重要的三个因素。如何正确、客观地评价运营安全状况,提出安全性、可靠性改进措施,就需要建立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体系。从今年开始,与高校联手,由市科委立项,开展轨道交通系统的安全性与可靠性问题研究,建立整个系统的安全性与可靠性模型,并开发相应的评估软件。通过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体系方面的研究和探索,对正确评价自身运营安全现状,修正管理偏差,提高运营安全综合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国内各大城市轨道交通相继投入运营,国内轨道交通行业如能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营安全评估体系,确定统一、规范的安全评估标准,将对整个轨道交通运营的发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2、强化运营安全管理措施,有力确保地铁运营安全

  一是利用多种载体,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增强市民安全意识;二是完善修订各类预案,具有可操作性;三是加强地铁各类安全设施的日常检查,将此项工作作为管理制度加强考核;四是在列车车厢内安装对讲系统,保证紧急状态下乘客同司机之间的联络,加快处理安全事故的速度;五是增加地铁疏散的指示标志,为特殊情况下的疏散做好导向;六是今后在设计中,将隧道上方的电缆放到地下,以解决逃生通道问题;七是充分发挥安保、稽查大队的作用,并利用安检仪等设施,进一步加大危险品检查的力度;八是继续对职工加强各类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职工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强化以上措施,进一步加强地铁安全防范,确保地铁运营安全。

  3、提前介入工程建设环节,实现运营安全保障前移

  运营方是轨道交通工程的最终用户。在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运营方的及早介入,有利于运营方及时发现问题,与建设管理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完善工程建设,从整体上提高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水平,使工程建设和运营接管紧密衔接;有利于运营方全面深入掌握设施情况,特别是隐蔽工程的情况,做好投用后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有利于缩短交接和运营准备时间,使工程项目及时投运,发挥投资效益。运营方提前介入工程建设环节,加强与线路的设计、建设单位沟通,把运营安全保障工作前移,对避免二次整改,节约投资,及早发现线路、设备采购存在的问题,确保新线投用后安全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提前介入工程建设环节,需要从机制上加以完善,在内容上加以深化,由于提前介入涉及轨道交通的各个方面,要制定有关规定,使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我们在这方面也正积极尝试,配合有关方面拟定了《关于上海市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介入工程建设的方案》,提出了在轨道交通新线项目建议书编制阶段,运营企业确定后,应立即组织运营相关人员介入,并明确了介入的形式和不同阶段介入的内容,从而实现运营安全保障前移。

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11日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情况汇报

  广州地铁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讲话为指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到地铁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在地铁建设、运营管理过程中,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第一重要工作来抓。

  接到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后,我司卢光霖总经理立即作出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必须高度重视”的批示,要求各部门按《意见》精神狠抓落实。总公司及各事业单位、子公司立即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了文件精神,组织各层级和专业人员进行了细致的研究,根据《意见》的指示逐条对照落实,按文件要求制定了细化落实的措施。总公司组织了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对各层级落实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评估,以有效的手段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通过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广州地铁的安全管理、设计建设和运营安全的水平。现将我司贯彻落实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情况和做法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法规和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铁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标准体系,是实现地铁建设、运营和管理法制化和规范化的基础,也是实现地铁安全、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广州地铁高度重视地铁安全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建设,积极主动参与地铁法规和行业管理标准的制定工作,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的安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依规严格管理。

  首先,树立“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思想,从推进地铁发展的角度,积极主动参与地铁法规和行业管理标准的制定工作。组织有关专家积极参与《地下铁道设计规范》和国家《城市地铁应急预案》等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制订。积极探索和制订刚性接触网与第三轨结合的供电系统技术标准;屏蔽门与安全门系统技术标准;地铁VI图形与色彩系列标准;线性电机运载系统设计、安装、运行技术规范等。同时,结合广州地铁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实践,积极收集和总结《广州市地下铁道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主动配合和推进《广州市地下铁道管理条例》的修改和完善。

  其次,健全和落实安全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事事有章可循。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的相关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各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地铁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证了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建立了以安全管理制度为统领的,包括安全操作规程手册、事故管理规程、应急处理预案等在内的安全规章体系。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意见》的要求,修改完善了《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确立了“治防控”的安全管理机制,以制度来规范安全管理各个环节,以规范化保证安全,确保达到事事有章可循。

  地铁行业是高风险的行业,不折不扣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地铁安全的保证。我们以“铁的要求、铁的纪律、铁的制度”,从严管理、从严要求。通过经常性规章制度培训和学习,让员工清楚理解规章;通过经常性检查督促,让员工严格执行规章;通过经常性分析事故苗头、事故隐患后果,让员工认识到遵章守纪就是保护自己、保护同事、保护企业、保护家庭。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按照“守土原则”落实安全责任,推行“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身上扛指标”的安全目标管理理念。从总公司总经理、总部经理、部门经理、班组长直到每个员工,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各层级和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形成了全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将安全责任和安全目标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将安全生产责任状完成情况作为每层级领导、每位员工的绩效考核、岗位晋升考核标准之一。

  为落实《意见》精神,建立了广州地铁安全评价标准和管理办法,定期对各事业总部、子公司进行安全评价和考核。提出“零宽容”的要求,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和处理,坚持从管理上找原因、查漏洞、订措施,通过分析查找原因、整改隐患、完善规章来改进管理,举一反三地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各级管理人员中树立“事故发生在基层、事故的根源在管理层”的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事事有人负责。

  二、严格工程管理,控制新线建设风险

  地铁工程是百年工程,质量要求高,技术复杂,新线建设任务繁重,工期紧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高,安全工作具有特殊性,因此,广州地铁新线建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

  在地铁工程建设可行性阶段,组织有资质的单位和专家对线路的安全可靠性、运营状况安全性进行专项论证,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和沙层地震液化判别等专题分析。同时,还论证了施工方法的安全性,包括工程本身的施工安全及对周围环境的安全影响。按照国家勘测设计有关规定,通过招标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承担设计过程咨询审查以及施工图审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授权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审查)。勘测设计单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要求。

  目前,新线工程已按国家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召开了新线工程初步设计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会,对新线进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确保建设项目实施后的安全保障,是我国地铁工程项目的首次安全评价,也是广州市安监局首次派出安全生产专家参加的对大型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价评审,对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加强对“三同时”工程的监管,将起到示范作用。

  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了安全方面的专篇设计内容。初步设计必须经市地铁工程设计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复后,方可进入施工图(或施工招标)设计阶段。

  我司及时办理工程安全报建,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对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向施工单位拨付工程安全措施费,确保其施工现场安全保障设施的投入。针对地质情况和施工周边房屋安全的问题,制订二级专项应急抢险预案,一级是施工单位的预案,二级是业主的预案。施工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有关各方参加的施工图纸会审。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按规定程序报审报批,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有关内容,包括安全目标、责任制、保证体系、详细措施、紧急预案等。

  在建设施工阶段,为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在设计方案稳定过程中,不断对工程所采取的结构形式、施工工法等作详细的分析和论证,以保证实施过程的安全。针对地铁参建单位中有部分项目经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变动较大,有些施工、监理单位首次参加广州地铁工程建设的情况,我司发布了《广州地铁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熟悉并掌握广州市地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参建人员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切实加强广州地铁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各参建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工程建设实施中实行“小业主、大监理”的管理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安全管理,监理招标及合同强调监理对安全的监督管理。

  三、充分发挥“一体化”经营优势,切实提高地铁先进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广州地铁在新线设计、建设、开通运营过程中,充分发挥“一体化”经营体制优势,有效实现了企业资源的整合,通过安排地铁技术人员全过程参与地铁新线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调试,将地铁安全的关口前移到设计、建设阶段,将地铁运营的概念贯穿地铁建造的全过程,保证地铁线路按时、安全、顺利、高水平的建成和开通运营。

  在新线规划设计阶段,我们组织技术人员有效介入,在总结既有线路建设和运营的经验教训,将运营现场的经验与实际问题带到规划和设计工作中,使规划设计充分考虑地铁建设和运营安全的需要,在规划设计中充分预想到乘客换乘条件和紧急疏散的能力,避免在已经出现的问题或预想的问题重复发生,把地铁安全的关口前移到规划设计之中,从而优化线路规划设计,选用安全可靠的设备设施和系统,保证了新线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在新线建设阶段,从招投标、设计联络、工厂监造到设备安装调试,我们同样让技术人员全过程充分参与。对发现或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汇总,并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交给建设部门给予合理的解决。通过科学合理地提前介入到建设阶段,既将运营现场的经验带入建设阶段,使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得到合理的解决,又使地铁技术管理人员提前充分地了解、掌握了新线设备设施的特性和功能特点,提高了建设和运营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为及时接管运营做好了技术和人员的储备。同时,也跟踪监督工程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和强制性条文进行,严格执行涉及行车和乘客安全、防火防灾和事故救援等相关标准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在新线联调和演练阶段,地铁技术人员主动承担设备大联调、演练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车辆、信号等设备系统之间的联调方案,通过设备联调充分暴露各系统设备可能存在的问题,实践性地检验了设备系统间的联动工作能力,使运营人员深入地掌握各设备的功能。组织进行包括消防联动演练、时刻表演练、事故救援演练等各类演练,提高了员工的操作设备能力,应急处理能力,检验了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和实际运营组织能力。

  采用自动化程度高、安全性能好的系统设备,是提高地铁安全性的重要基础。广州地铁通过不断创新,大胆应用新技术、新设备,不但节约了工程投资,还有效地提升了运营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二号线在全线开通时,即实现了ATO功能,以行车组织自动化、列车驾驶自动化,减少了人的失误对安全的影响。二号线在国内率先安装了屏蔽门系统,彻底杜绝了乘客跳轨、掉轨的客伤事故。二号线成功研制和应用刚性接触网,有效提高了接触网系统的运行可靠性,改善了弓网关系,降低了弓网关系事故风险。

  三号线是国内第一条最高时速达120公里的快线,区间最长距离超过6 公里,为确保运营安全,经过科学论证,我们采用了移动闭塞等新技术,在防灾报警、隧道通风、乘客隧道疏散等方面有针对性完善了安全设备,在超长隧道轨道侧增设了紧急乘客安全疏散通道。这些措施对运营安全将起到强有力的保障。

  四、树立大安全观念,进一步完善地铁运营安全管理体系

  地铁运营系统是由地铁设备设施、行车组织、员工、乘客和周边环境等众多因素组成的一个庞大联动机,运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因素均会对运营安全产生影响。借鉴兄弟城市安全管理经验,广州地铁将行车安全管理推进到运营安全管理的层面,建立起包括行车安全、设备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员工职业卫生与安全、乘客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恐反恐安全等方面在内的大安全概念,扩充了地铁运营安全管理内涵。

  要满足广州地铁线网发展的要求和运营安全的需要,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是企业进行职业卫生、生产安全规范化、系统化管理的有效手段。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在顺利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的基础上,在2004年全面启动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0)项目,通过引入过程管理的理论,使企业在体系宣贯、体系认证的过程中,达到对运营安全进行系统的、全面的、全过程的管理,并且,通过体系的运作达到持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目的。

  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企业实现现代化科学管理的需要,不仅可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行为,也有助于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质量,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实施,可使职业健康安全的工作贯穿于广州地铁运营生产的整个过程中,使企业能够自觉地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保护企业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企业、社会可持续发展。通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逐步实现本质安全, 尽可能消除安全健康的事故隐患,改进现场安全管理,提高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提升企业形象。同时满足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要求,加强员工的认同感,增加企业的凝聚力,降低公共安全风险,提高社会的认同度。

  五、精心检测、细心维修,提高设备可靠性

  运营设备设施维修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地铁运营安全与否。为保证设备设施的质量状态,我们采用先进的检测手段,建立维修管理信息化系统,以精益求精的精神不断提高维修质量。

  在线网运营下,设备设施的维修不仅要保证质量,还要体现速度。我们采用了先进的设备检测技术和工具,能快速检测设备状态,查找故障点,为及时、准确地掌握设备质量状态,处理设备故障提供了保证。

  在维修管理上,我们采用了维修管理信息化系统,对维修过程中的工时、物料、定额、检修规程等进行全面监控,保证维修计划的落实,全面提升设备设施维修管理,提高维修水平。

  对设备设施的维修管理,我们采用抓“小事”防微杜渐与集中技术力量攻“大事”的方式,做到精检细修,突出重点。在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中,特别抓好车辆、接触网等设备的巡视、检测、紧螺栓、加油、清洁之类等看似简单但却容易引发事故的“小事”,克服麻痹思想,以小防大,杜绝大故障或事故的发生。同时,集中技术力量攻克重大技术问题,对于运营生产中出现的故障或技术难题,组织跨专业的技术攻关小组进行攻关。从设备设施运行质量角度为确保运营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多种形式的演练,提高应急应变能力

  广州地铁树立相对安全的观念,摒弃不出事故就是安全的错误观点。充分认识到危险伴随着运营生产过程而存在和发展,没有永久的安全,在运营生产处于安全状态时,尤其要进行危机管理,在危险与安全对立统一中不断提高运营系统的安全性。

  制定安全教育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内容和要求,编制员工通用安全知识和员工安全应知应会,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评定运营生产系统中的各个岗位的安全等级,制定各个等级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要求,对员工进行分层培训、考核,实行安全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同时根据地铁实际情况编写事故案例汇编《警钟长鸣》,认真吸取国内和世界各地接连发生的多起地铁安全事故的教训,研究广州地铁安全措施,要求员工引以为戒、防微杜渐,提高安全防范的警惕性和敏锐性,在日常工作中要善于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故,防止人为破坏事故。

  完善的预案和员工的应急能力是事故苗头和事故能否得到及时、正确和妥善处理的重要保证。经过对韩国大邱地铁特大纵火案的分析,提出事故抢险“5分钟”的概念,即火灾事故发生后,前5分钟是控制事故发展的关键。为提高员工事故发生后前五分钟的抢险、救灾的自救能力,根据广州地铁运营的具体特点和发展,按照九部委《意见》的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各种事故情况下的应急处理预案,先后制定了行车设备、设施故障的应急处理预案、特殊气象条件应急预案和车站防火、防爆、防毒、列车火灾处理等应急预案。

  我们在完善各种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公司演练计划,定期、不定期地组织进行各层级的、切实有效的各种演练,不断提高各级员工对各种预案操作的熟练程度以及应急应变的能力。我们将演练方法和方式分为桌面演练、实操演练、突发演练三种。其中,突发演练就是采取在被考验者完全不知道时间、地点和内容的前提下,组织者突发性地虚拟设备故障或虚拟“事故”,以检验被考验员工的应急应变能力。通过这种演练,以达到各种设备与各级员工之间的“联调”,提高多工种共同配合抢险作业的能力,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同时也检验设备维保质量和应急功能状态。

  经过几年努力,目前已具备快速处理各类事故能力,如列车起复救援;接触网断线抢修;道岔、线路更换、抢修;控制中心紧急疏散情况下的运营;通信信号中断情况下的运营等。

  为了建立和完善地铁灾害抢险救援联动机制,积极建立地铁运营应急抢险救援机制,我们主动与公安、消防、医院、公交、供电等单位沟通、联系,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提高地铁抗风险能力,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广州地铁积极参与和协助市安委办、市建委、市交委制定《广州市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广州市地下铁道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广州地铁应急公交接驳预案》,完善了事故抢险领导机构,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健全了紧急信息沟通渠道,加强了单位间的协作与配合,提高了协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延伸“全员安全管理”的外延,致力于建造“安全型社